近日,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发布了《关于2024年下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对即将开展的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01申报对象
1、凡人事档案委托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保管的,在福建省企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系列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2、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02申报条件
(一)申报助理工程师
1. 本科、大专学历需具备技术员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定年限,年度考核合格。
2. 中专学历需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年度考核合格。
3. 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未考核确认技术员,需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定年限,年度考核合格。
4. 符合闽人社发〔2019〕2号文规定,从事职业与申报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满足一定条件者可申报。(内容较多请阅读原文)
(二)申报工程师
1. 博士学位、硕士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须满2年技术工作年限;
2. 本科、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须满4年技术工作年限;
3. 非公有制组织人员,未按闽人社发〔2021〕1号规定考核的,增加一年年限。全日制毕业生,硕士3年,本科6年,大专9年,考核合格;
4. 平潭区属国企人员需逐级申报职称;
5. 符合《关于建立部分专业职业技术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的职业资格,可对应申报职称。注册后可聘任职务,持证书可申报工程师,任职时间从聘任时间起算;
6. 符合闽人社发〔2019〕2号文规定条件,从事专业与申报职称相同或相近,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取得相应职业二级(技师)资格后3年;预备技师班毕业,相关工作满5年;高级工班毕业,取得三级(高级工)资格后8年;中级工班毕业,相关工作满10年,取得三级(高级工)资格后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内容较多请阅读原文)
(三)任职年限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统一算至2024年6月30日,论文发表、代表业绩完成时间不迟于2024年6月30日。
03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 登录申报:登录www.ptgzrc.com,进入“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使用姓名和身份证登录申报(档案未在此处的不可申报)。
2. 填写提交:根据《申报要求》(附件1)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后提交。
3. 打印表格:初审通过后,打印《评审表》和《简明表》,按清单装袋。
4. 申报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10月7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除周末和节假日),逾期不受理。未经网上申报的,材料不受理。
(二)电话预约及现场审核
1. 电话预约:网上审核后预约现场审核时间,未通过初审的不能预约。
2. 现场审核:初审通过后,提交纸质资料,并承诺材料真实准确。逾期未补齐视为放弃。
3. 审核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17层。